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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24) (第2/3页)
, 已经走了十天了。 长长地叹了口气,连奚随便点了份炒饭。半个小时后,炒饭送上门。空荡荡的房子里, 苏骄走了, 黑无常大人常年昼伏夜出,待在房间里不出来。连奚一个人坐在餐桌旁, 安安静静地拆开筷子,低下头,默默吃饭。 空旷的房子里,只能听到自己孤独的呼吸声。 连奚沉默半晌,找来手机支架,打开B站,随便找了个搞笑鬼畜视频。 手机屏幕上,弹幕疯狂刷屏,音孔里也传来嘈杂的音乐。 然而青年坐在餐桌旁,一口口无声地吃着饭,他看着视频,脸上没有一丝表情。 生活好像本来就该这么无趣,一如过去的十多年,没有亲人,也没什么朋友。和谁在一起,都要害怕克死对方。因为不止爸妈,不止爷爷,还有小学的那个女同桌,高中那个热心帮忙的班长 他的世界本就该是这样。 炒饭一点点地见底,连奚关了烦躁的鬼畜视频。 如果生活能稍微不那么无趣一点,那该多好? 哪怕只是有一点不一样,就一点点不一额 连奚: 看着盒饭底部那只四脚朝天、猝死超生的苍蝇,连奚心里好不容易迸发出来的一点点悲春伤秋,一点点文艺情怀,在这一刻,轰然崩塌。 三秒后。 一个身影箭步冲向厨房。 呕!!! 谁特么要的是这种不一样啊! *** 这不科学! 连奚把盒饭扔进垃圾桶后,翻开外卖APP,找到那户商家。他没有上门兴师问罪,而是仔细地翻阅了这家店的评价。 评分4.7,月销量3000+。 这分数绝对不低! 再看寥寥几十条的差评,有送餐时间慢了的、备注要辣椒商家忘了放的,什么都有,就是没人说在这家店吃出过虫子。 心中咯噔一声,连奚缓缓低头,看向自己的双手。 只见明亮的阳光下,一双瘦削修长的手泛着玉般的辉光。指甲修剪饱满,骨节微微凸起。灿烂的日光照耀其上,仿佛映上一层淡淡的金边。 白色是皮肤,粉色是指甲,金色是阳光的颜色。 就是没有红色。 连奚不信邪,一咬牙,再仔仔细细地盯了三分钟。忽然,只见一粒肉眼几乎察觉不到的红色光点从他的卧室,慢悠悠地飞了过来。好像一个老大爷,这红光大摇大摆地飞到连奚的手指旁,绕了两圈,最后飞进他的指甲缝里,藏匿无形。 连奚: 艹! 你还学会反侦察了! 事不宜迟,连奚抬腿就奔向卧室。 过去的这些天里,连奚跟着黑无常大人每晚出去干活,林林总总也收了不下三十只孤魂野鬼。但是没有一个,有帮忙完成遗愿。 首先,不是每一只鬼都有遗愿,大多数在人间飘荡没去投胎的鬼,都是浑浑噩噩的傻鬼,没有自我意识。 其次,就算有遗愿的鬼,基本上也都是一些鸡毛蒜皮、奇奇怪怪的小愿望。比如吃肯德基,比如泡个热水澡。 人活着的时候总以为自己梦想很远大,想赚大钱,想买个大房子,想考上好学校。 然而到死的那一刻才忽然明白,或许在世间跌跌撞撞了这么多年,你根本只是条普普通通的咸鱼。喝口热粥、吃根油条,多幸福啊,然后就可以好好上路了。 而对于这种无关痛痒的遗愿执念,捩总嗤之以鼻,连眼皮都懒得动一下。 满意你的遗愿?想得美! 反正这些孤魂野鬼没几个像十字路口的老太婆鬼一样,眼巴巴地等了四十年,不完成遗愿很可能变身恶鬼。捩总直接把这些小鬼送去投胎,他们也不敢多说一个字。 所以这十来天下来,连奚根本没帮一个鬼完成遗愿。 难道说,不完成遗愿,只是单纯地送他们去投胎,也能沾染金光红光? 连奚一个头两个大。 他正想着,突然,只见又是一点红光飘飘忽忽地从房间的角落里钻了出来。 连奚双眼一亮,赶紧跑向红光溢散的地方。找到红光的发源地后,连奚微微愣了几秒,他拿起那张被他随手塞在书架上的名片,看清楚上面的名字 『嘉讯资本CEO 高嘉寻』 连奚: 这日子没法过了! 高嘉寻,也就是对门那个小伙,现在的高总。 上个月连奚一时好心,帮他解决了一场执念,让高总不用